4.2.1 负责公司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负责本办法的制(修)
订。
4.2.2 负责组织或委托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项目后评估报告
审(复)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终审,负责终审意见的跟踪和检
查。
4.2.3 负责总部和子公司项目的后评估报告备案和归档。
4.3 地区公司和项目单位
4.3.1 地区公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运营管理部的委托,负责
组织本区域内自行管理的信息化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组织研究后评估项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深度、评价方法和评
价方式,确定项目后评估指标集,以及科学严谨的指标体系和评估
工作计划,报运营管理部批准后组织评估,并对过程进行管理。
4.3.2 项目单位配合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项目立项原始资料
和项目投运后考核结果资料,配合评估组开展工作,并负责终审意
见的落实和执行。
4.4 经营财务部负责信息化项目后评估工作中的经济效益评审、
技术经济分析对比,以及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相关数据和指标的复核。
4.5 工厂管理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后评估工作中的劳动安全、
生产效率提高、设备管理优化相关数据和指标的分析和复核。
4.6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后评估工作中的劳动生产率
提高、人力成本降低相关数据和指标的分析和复核。
5 管理流程
5.1 评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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