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法领域,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是至关重要的主题。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题目中涉及的知识点:
1. 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撤销:根据合同法原理,要约可以在对方承诺前被撤回,但一旦承诺作出,合同通常即告成立,此时要约不能再撤回。而承诺在发出后可以被撤销,但有一些限制条件,如对方已经知道承诺内容或承诺不可撤销等。选项C表明要约和承诺都可以撤回,但承诺可以撤销,这是正确的。
2. 在案例二中,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现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甲公司因确证乙公司无力支付货款而未交货,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因此答案是D。
3. 甲乙之间的争议涉及到合同的成立与否。甲的询问并不构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而乙的寄送资料视为新的要约,甲拒绝接受则表示未作出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答案是B。
4. 在权利质押中,汇票、存款单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通常可以作为质押的权利,但房产属于实物资产,不能进行权利质押,因此答案是D。
5. 当事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根据我国《合同法》,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所以答案是D。
6. 定金的金额上限为合同总价款的20%,因此答案是D。
7. 实践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要求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特定行为才能成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教育服务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合同是实践合同,社会公益事业之外的捐赠合同也是实践合同,因此答案是D。
8. 在甲与丙的交易中,如果丙不知甲的债务情况,乙只能行使代位权,而不能撤销合同。但如果丙明知并恶意损害乙的债权,乙有权行使撤销权。因此,正确答案是D。
9. 《合同法》第28条指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通常被视为新要约,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原承诺仍然有效。因此,答案是A。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合同法中的基本概念,如要约与承诺的撤回和撤销、合同成立的条件、抗辩权的行使、权利质押的内容、违约责任的选择方式、定金的比例限制、实践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理解这些知识点对于理解和处理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