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安全技术规程
1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该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必必须熟
悉本机的结构和性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按规定穿
戴好劳保着装。
2、发电机组要备好防雨、防风、防火设施,地面保持干燥,机架搁垫
平稳,垫好绝缘垫,安好仪表保护及接地导线接头、电缆、管道的保
护装置。
3、开动前检查发电机和励磁机是否正常; 磁场变阻器的电阻放在最大
位置;与变压器送电共用一个配电盘时,应检查闸刀是否与变压器断
开,接通在发电机的位置上,断开各路送电闸刀,检查各相熔丝有无
断路,禁止发电机在有负荷的状况下起动〔无人自控用发电机除外〕 。
4、当原动机达到额定转速后,逐渐减低磁场变阻器的电阻,使电压增
高到略大于额定值。假设变阻器的电阻为零时,尚无电压,可加少量
负载即能建压。
5、送电时应先闭合总闸,再逐一闭合各分路电闸,使发电机逐渐增加
负荷,调节变阻器电阻,使电机电压维持额定值。
6、运行中,应经常监视其负荷、温升、电刷工作状况等,并应注意随
负荷的增减,电压调节的变化范围一般同意在 5%以内,频率的变化不
同意超过 1%。各相电流的不平衡,一般不应超过 10%〔低负荷运转时
除外〕。任何一相电流都不应该超过额定值。
7、严禁超载、超压。禁止在一相熔丝断路的状况下继续送电。当发现
励磁回路接地,转了线圈短路、发电机冒烟、着火以及发生其它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