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标准模式】是一种针对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而设计的创新金融解决方案,由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出并实施。该基金通过三种不同的合作模式,即企业模式、政府模式和协会模式,旨在与多方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1. 企业模式** 在此模式下,华澳信托与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合作,这些企业作为基金的信用管理顾问,负责筛选和推荐优质中小企业。推荐的企业经过信托公司的尽职调查和贷后检查后,可获得基金发放的贷款。关键特征包括: - **风险控制**:信用管理顾问需与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无关联,以确保公正性;采用信托结构化设计,次级受益人的比例不超过1:3;推荐企业需承担连带责任。 - **角色分配**: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和贷款人,大型企业作为次级受益人和信用管理顾问,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 **收益分配**:固定信托报酬通常为2-5%,信用管理顾问费、贷款担保费(1%-2%)和客户推荐费。 **2. 政府模式** 在政府模式下,华澳信托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政府负责筛选推荐优质中小企业,国有大型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特点包括: - **风险控制**:政府推荐企业的信用度较高,稳定性强,国有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政府可提供贷款贴息或财政支持。 - **角色分工**:信托公司负责资金募集、贷款审批等,政府推荐优质企业,提供财政贴息/补贴,国有担保公司为每笔贷款担保。 - **利益分享**:固定信托报酬(2-3%),与政府建立长期合作,树立品牌,以及可能的次级信托收益。 **3. 协会模式** 此模式涉及企业商会、各级工商联等非官方组织,它们筛选推荐优质中小企业,华澳信托发起设立基金。特点如下: - **风险控制**:利用协会内部资源,企业间互相担保,协会可能设立专项基金或保证金。 - **角色划分**:信托公司负责资金募集和贷款管理,商会推荐企业,组织互保,设立专项基金担保,次级受益人(如有)可能参与。 - **收益分配**:固定信托报酬(2-3%),建立与优质园区的长期合作,直接扶持会员企业,体现协会优势,收取贷款担保费(1%-2%),可能有次级信托收益。 这些模式均旨在利用多方资源,分散风险,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同时通过结构化设计保障资金安全。通过与政府、企业及行业协会的合作,华澳信托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能够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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