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
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
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
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
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
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
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
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
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
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
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
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