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竞业禁止协议
软件公司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其从甲方获悉的或乙方为甲方创造的保
密信息的保密等事项达成共识,共同遵守,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
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
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
行为:1、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完成甲方所指派的工作
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一切合法成果(包括
但不限于: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保密信
息),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