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
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
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
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
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
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
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
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