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决定建立电子商务、网上银行支付的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已就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合作内容进行友好协商;
双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一致同意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1 通过甲方的支付门户提供网上交易代理支付。
1.2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之银行卡网上交易服务(支持
ssl 合同)。
1.3 原则上凡甲方支持的银行卡,均应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支付服务。
在甲方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如可支持新类型的银行卡,均应该通知
乙方,并及时为乙方开通相应的服务支持功能。已开通的银行卡类
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不应停止服务。如因以上不可
抗拒因素或银行要求需停止对原有银行卡类型的支持,也须在合理
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做好相应的善后处理工作。
1.4 提供本条之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