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舱单与运输工具管理系统】是海关为了提升进出境运输工具和所载货物、物品管理规范,促进国际贸易安全与便利而开发的一个重要系统。该系统是基于200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署令第172号)以及相关的电子数据格式规定,是对1999年旧版舱单管理办法的更新和强化。
系统的核心功能包括:
1. **运输工具承运人义务**:明确了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作为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责任主体。
2. **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航空公司或代理需负责舱单数据的准确、及时传输,确保海关监管链的完整性。
3. **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监管场所经营人有义务提供相关舱单数据,加强物流监控。
4. **舱单定义与范围**:涵盖进出境旅客、货物、物品舱单,明确了各类舱单的传输时限和内容。
5. **舱单变更程序**:区分自由变更、申请变更和责令变更,规范了变更流程。
6. **备案要求**:涉及航空公司、航空器、地面代理等多个角色的备案程序,确保信息透明度。
7. **运输工具负责人申报**:规定了进口预报、抵港确报、在港动态申报等不同阶段的信息申报要求。
8. **电子数据格式**:明确了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数据的具体格式,以80/88公告为标准。
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分为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
**空运进口流程**:
1. 航空器和航班的备案。
2. 提前一天提交飞行计划。
3. 传输空运原始舱单,申报进境单据。
4. 航空器进境预报和确报,接收海关审批回执。
5. 在港动态申报,进行理货报告,处理分拨申请和运抵或二次理货报告。
**空运出口流程**:
1. 同样进行航空器和航班备案,提交飞行计划。
2. 提前一天传输空运预配舱单,申报离境预报。
3. 进行离境确报,接收海关审批回执。
4. 提交出口单据,完成装载报告和理货报告。
新舱单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应对国际贸易安全的需求,防范海关监管风险,解决监管矛盾,推动海关的现代化管理进程,以提高通关效率和监管效能。通过这个系统,海关能够更有效地监控物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通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