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主要讲解的是收益还原法,这是一种在财务管理中评估资产价值的重要方法,尤其适用于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房地产。收益法的基本概念是基于预计估价对象未来正常净收益,并通过适当的还原利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然后将各期的净收益累加,以估算资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收益法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可供出租的住宅、写字楼、店铺,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的商店、酒店、厂房和农地等。即使这些房地产是自用或空置的,依然可以运用收益法进行估价。然而,对于那些没有收益或收益不明显的公用、公益房地产,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公园等,收益法并不适用。 收益法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预期原理、供给与需求预测、替代原则和均衡原则,以及外部性原则。预期原理认为资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供给与需求预测是基于市场供需关系对资产收益进行估计;替代原则是指在市场竞争中,类似资产的价格应相等;均衡原则考虑市场整体达到稳定状态时的价格;外部性原则则涉及资产收益受周围环境影响的情况。 执行收益法的操作步骤包括: 1. 收集房地产收入和费用的资料。 2. 估算潜在毛收入,即假设房地产完全利用且无空置情况下的收入。 3. 计算有效毛收入,减去因空置、欠租等因素导致的损失。 4. 估算运营费用,这是维持房地产正常运行所需的必要开支。 5. 计算净收益,即有效毛收入减去运营费用。 6. 选择合适的还原利率,它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 7. 使用收益法计算公式,将未来净收益折现到当前价值,得出收益价格。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指未来某一金额在当前的价值,通常用现值(P)来表示。现值可以通过公式 P=F*(1/(1+i)^n) 计算,其中 F 是未来金额,i 是年利率,n 是投资期限。在房地产投资中,需要将未来净收益折现至现值,以便评估投资是否值得。 收益还原法的计算公式有多种形式,其中最常用的一般公式是 V = Σ(a_t / (1+r)^t),其中 V 是价格,a_t 是第 t 年的净收益,n 是收益期限,r 是还原利率。如果净收益每年不变,那么可以简化为 V = a / (1-r),适用于无限年期或有限年期但r=0的情况。这个公式可以用于直接计算价格、不同年限价格的换算、比较不同年限价格的高低,以及在比较法中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 举例说明,若某房地产预计每年净收益为10万元,还原利率为7.5%,土地使用权剩余50年,那么在2005年4月1日的收益价格为80.12万元,这是通过将各年度净收益折现并累加得到的。 收益还原法是房地产估价和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工具,通过对未来收益的预测和折现,可以更准确地评估资产的当前价值,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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