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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合同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 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
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
三、本合同签订前, 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 卖方应向买方提
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
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
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 空
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并在全国范围内推
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