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s XP 通常把使用频繁的程序和文件以快捷图标的方式放在桌
面上,快捷图标由图形和文字组成。通常把桌面分为系统图标、应用
程序图标和任务栏三大部分
1、系统图标: 装完操作系统后桌面上就存在的图标,系统自带的。
如:我的电脑、回收站、网上邻居、我的文档、 Internet Explorer 、。
(98 版还包括 Outlook Express, 用于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的 )
我的电脑:用来查看和管理计算机中的所有文件、文件夹及设备
回收站:暂时存放被删除的文件或文件夹,等待作进一步处理
网上邻居:用来查看网络中其他计算机的共享资源
我的文档:是 Windows中默认的保存文件夹, 用来存放各种文档、
图形等
Internet Explorer :与 Windows捆绑在一起的网络浏览器,用于
访问 Internet 上的所有网络资源
2、应用程序 :是为实现某一目的而编写的软件。是安装完操作系统
后,根据用户的需要安装的,如:办公软件,图形软件等
3、任务栏: 默认在屏幕的底部,从左到右分为四部分,分别是“系
统菜单(开始)、快速启动区、应用程序按钮和指示区”
系统菜单:是使用最多的程序, Windows 所有的功能设置都可以
在此菜单中找到,如:打开文档、进行系统设置、查找文件等等
快速启动区:用于快速启动常用的应用程序,只需单击一下即可
可在任务栏中单击右键,工具栏-快速启动
应用程序按钮:此处显示已经打开的应用程序,单击进行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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