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
本操作手册主要介绍了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的操作指南,特别是数据核对功能的应用。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核对申请受理、核对申请修改、核对申请复核、核对申请查询、核对归档数据查询等。
数据核对功能是该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该功能允许纳税人在产生稽核结果后 180 日内对稽核结果为不符和缺联的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核对。纳税人可以在产生异常稽核结果(不符、缺联)次月的 180 日内向基层税务部门提交数据核对申请,提交的申请可以包括因企业自己采集错误造成稽核比对异常和企业数据采集正确但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稽核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
在数据核对功能中,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数据核对申请并受理、复核通过后,相关第一联数据可重新参与稽核比对。对于原票采集正确而稽核结果异常的第一联缴款书,其核对后的稽核滞留期为 6 个月,而对于原票采集错误造成稽核结果异常的第一联缴款书,其核对后的稽核滞留期为 2 个月。
在数据核对业务流程中,系统提供了对核对数据及核对结果进行查询、打印及文件导出(*.txt 文件格式)的功能。同时,系统还提供了对历史核对数据的查询功能。
在数据核对申请受理模块中,业务人员可以登录系统,并输入复核意见。如果复核通过,该第一联数据写入第一联已核对数据的数据库中,参与之后的缴款书稽核比对。如果复核不通过,该第一联数据返回到“核对申请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复核。
在数据核对申请修改模块中,系统提供了待办事务提醒窗口,对于具有数据核对权限的操作员,可以选择进入“数据核对”功能模块的“核对申请修改”子菜单项。
在添加待核对的第一联缴款书信息中,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查询待核对缴款书及导入缴款书数据信息。查询待核对缴款书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包括抵扣单位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缴款书号码等。
本操作手册详细介绍了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的数据核对功能,包括数据核对的业务说明、数据核对业务流程、数据核对申请受理、数据核对申请修改、数据核对申请查询、数据核对归档数据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