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设[2021]13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下
达我市 2019 年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住建设
[2019]67
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
心、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
总队、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
完成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经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T29-243-2021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我市地方标准《装配整体式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DB/T29-243-2016 同时废止。
本规程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按照京津冀三地互认共享
的原则,由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在我市由天津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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