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妇幼卫生监测预警通报工作制度旨在确保妇幼保健工作的高效运行,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来保障妇幼健康。以下是对这些制度的详细说明:
1. 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制度:
- 培训坚持经常化和制度化,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 学习内容由对口扶助医院决定,培训人员需记录学习过程。
- 学习日一般不得请假,参与者需专注听讲,做好笔记。
- 强调持续学习,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升专业技能。
2. 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制度:
- 根据“降消”项目要求,各级保健人员对孕妇进行定期高危因素筛查。
- 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实施分级分类,如重危高危孕妇需在县级医疗机构分娩。
- 转诊重危高危孕妇时,需有医护人员陪同,确保安全。
- 各级医疗机构对转入的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反馈病情,确保系统管理。
3. 健康教育制度:
-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涵盖个人卫生、饮食、预防疾病等多个方面。
- 使用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如独立课程、形象化教育、文字和语言教育。
- 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 家园合作,建立科学生活常规,共同关注幼儿的健康教育。
4.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和分析妇幼卫生信息,进行质量控制。
- 参与专项调查,掌握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 统一信息管理,确保资源共享和信息安全。
- 遵守国家规定,执行信息管理制度,促进跨机构信息交流。
5. 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
- 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提升工作人员素质。
- 每月举行例会,总结和考核全县妇幼保健工作。
- 例会同时进行理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6. 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 坚决执行《母婴保健法》,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培训和检查。
- 定期进行例会,了解母子系统管理,进行理论培训。
- 妇儿保健人员定期下基层指导,记录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 定期组织儿童体检和死亡漏报调查,进行质量控制和统计分析。
- 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考核,确保服务标准。
这些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系统且高效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以保障深圳地区的妇女和儿童健康,降低高风险妊娠的风险,提高健康教育水平,并确保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定期的业务指导和例会,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整体妇幼卫生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