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中级资格/工程师)考试指南
一、考试介绍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
业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 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已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
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
部分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韩国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
家。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设三个级别层次,共有 22 种岗位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包括: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
中级资格包括: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
算机辅助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
术支持工程师。
初级资格包括:程序员、网络管理员、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
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考试说明:
1.考试要求:
(1)掌握计算机系统组成及各主要部件的性能和基本工作原理;
(2)掌握计算机软件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及一种通用的 C 语言程序设计;
(3)掌握计算机网络与通信基本知识;
(4)掌握多媒体的定义和关键技术;
(5)熟悉多媒体数据(视频、音频)获取、传输、处理及输出技术;
(6)熟悉多媒体数据压缩编码、常用格式及其适用的国际标准;
(7)掌握多媒体应用系统的创作过程,包括数字音频编辑、图形绘制、动画和视频的制作、多媒体
著作工具使用等;
(8)熟悉多媒体课件、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多媒体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实施过程;
(9)了解信息化、标准化、安全知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点;
(10)正确阅读并理解相关领域的英文资料。
2.通过本考试的合格人员能根据多媒体应用工程项目的要求,参与多媒体应用系统的规划和分析设计
工作;能按照系统总体设计规格说明书,进行多媒体应用系统的设计、制作、集成、调试与改进,并指导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实施多媒体应用制作;能从事多媒体电子出版物、多媒体课件、商业简报、平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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