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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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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实现本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建设管理纲要”和“创
优规划”中提出的“确保达标投产、建成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
创优目标以及宁夏电力公司提出的工程零缺陷移交目标,充分发挥监
理在工程创优中的管理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根据工程特点及工期要求,结合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的
能力和管理特点,对工程目标进行了分部分项分解,明确了为实现工
程创优目标配置的监理资源,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措施,以及质量、
安全、进度、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以落实监理创优责任,明确监理
创优工程程序,指导监理部和监理人员开展工程创优活动。
2.目标
根据“管理规划、质量优秀、技术先进、功能完备、运行可靠、
投资合理”的创优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工程创优目标如下:
2.1 安全目标
重点从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四个方面制定对安
全监理控制措施、重要设施安全验收、安全检查到位率及杜绝“三违”
等角度进行目标分解,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把关,实现施工安全的可
控、能控、在控。
2.1.1 杜绝同一现场发生性质相同的事故;
2.1.2 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