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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进行实际验收时,可采取资料复核、现场检查测试、记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场不具备测试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可直接利用厂验报告、产品出厂检验报
告、随工验收报告、现有标准测试报告、全网联调结果记录以及集团统一组织的
测试等相关结论。
2.1.2 验收依据
1、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原邮电部、原信息产业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无线通信系统室内覆盖工程验收规范》
(YD/T5160);
4、国家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 (YD503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和国标《电磁辐射防护规范》
(GB8702);
6、工业与信息化部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YD5191);
7、电信运营企业现行的室内分布系统验收规范及测试规范;
2.2 验收内容和范围
2.2.1 本验收规范主要对室内分布系统的有源放大设备或器件 ( 下文合称有源设备 ) 、
无源器件、天线、缆线等的施工工艺情况及整个分布系统性能指标进行验收。
2.2.2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施工工艺质量、系统功能及系统性能等的测试, 对工程档案、
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化情况、工程决算、资源资料等方面内容的检查。
2.2.3 现场验收时应按规范要求, 逐项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竣工检验项目表。
3 系统组成
3.1 室内覆盖系统组成
室内覆盖系统主要由信号源和室内分布系统两部分组成。其中室内分布系统负责将
信号源信号引入室内,从而达到消除室内盲区的目的,为室内用户提供纯净、无缝的高
质量语音及数据业务。
信号源主要分为宏基站、分布式基站、射频拉远、微蜂窝和直放站等。
室内分布系统由有源设备、无源器件、天线、线缆等组成。
组成结构示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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