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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S-DRG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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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 分组方案(1.1 版) 基于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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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
分组方案(1.1 版)
基于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 2.0 版
委托单位:国家医疗保障局
承担单位: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1 年 5 月 27 日
i
前 言
关于 DRG 的起源,大概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 20 年代医疗服务当中的一
个实际问题,即
“
如何比较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优劣,以便作出适当的选
择?”回答这个问题的最大困难在于,不同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收治病人
的数量和类型不同,难以直接比较。为了应对这个困难,产生了“病例组合
(Case-Mix)”的概念。“病例组合”将临床过程相近和(或)资源消耗相当
的病例分类组合成为若干个组别,组与组之间制定不同的“权重(Weight)”
反映各组的特征。于是,同组之间的病例可以直接比较,不同组的病例经
过权重的调整后再进行比较。至 20 世纪 60 年代,涌现出多种有风险调整
功能的病例组合工具,在医疗服务管理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当数
DRG
。
作为众多“病例组合”中的一种,DRG 分组的基本理念是:疾病类型不
同,应该区分开;同类病例但治疗方式不同,亦应区分开;同类病例同类
治疗方式,但病例个体特征不同,也应区分开。而且,
DRG
关注的是
“
临
床过程
”
和
“
资源消耗
”
两个维度,分组结果要保障同一个
DRG
内的病例临
床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为了实现上述分组理念,疾病类型通过疾病
的“诊断”来辨别;治疗方式通过“手术或操作”来区分;病例个体特征则利
用病例的年龄、性别、出生体重(新生儿病例)、其它诊断尤其是合并症、
并发症等变量来反映。
上世纪
80
年代,美国率先将
DRG
用于医疗保险定额支付,现今多数
发达国家社会医疗保险都采用这一工具进行预算、资源配置管理或购买医
疗服务。从本质上讲,DRG 既能用于支付管理,也能用于预算管理,还能
用于质量管理,是一套
“
医疗管理的工具
”
。
国内上世纪 80 年代末就出现了 DRG 相关的介绍,并开始了 DRG 的初
步研究,认为国内病案承载的数据已经基本满足
DRG
分组需要。经过
20
余年的发展,国内形成了四个主流权威版本:一是北京医疗保险协会的
BJ-DRG,委托北京大学开展《建立医疗信息平台和引进 DRG 进行 PPS 的
探索和医疗评估研究》项目,研发后已应用到 12 个省市,主要侧重于费用
支付,兼顾医疗质量评价,充分反映了医保管理诉求;二是国家卫生健康
委医政医管局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联合制定的
CN-DRG
,目前应
用到 29 个省市,主要侧重于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和质量监管,并应用于部分
城市费用支付,充分反映临床实际和需求;三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
ii
司的 CR-DRG,目前应用到 7 省 18 市县,主要面向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充
分反映了基层疾病谱的特点和市县级的医院和医保管理能力,适用于新农
合和城乡居民的支付和管理;四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的 C-DRG,2017 年在深
圳、三明、克拉玛依和福建省三家医院开展
“
三
+3”C-DRG
收付费改革试点,
创新使用覆盖住院疾病谱的临床诊断术语和 CCHI 作为分组工具,基本组
以临床分组为主,数据分组为辅,之后根据
31
个省
1400
余家医院成本和
费用数据进行确定最后分组结果并确定权重,住院患者收付费一体化,并
作为 CHS-DRG 的观察点单位推进改革。
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医疗保险短期收支平衡和长期收支平衡
面临挑战,引进
DRG
这一管理工具,开始
DRG
支付方式改革,替代目前
使用的按项目付费,能够使医、保、患三方达到共识,各自利益最大化。
从而实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使医保管理部门和医疗
机构实现医保购买谈判、财务收支平衡,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优
化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
展。
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 号)要求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
付费国家试点,探索建立
DRG
付费体系。
2019
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
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
2019
〕
34
号),提出深化医保
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国家 DRG 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根据前期各省(区、市)申报参加 DRG 付
费国家试点的情况,确定了 30 个城市作为 DRG 付费国家试点城市。2020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
大数据应用,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试点城市在
2021
年启动实际付费。考虑不同城市
DRG
付费改革和医保编码贯标的工
作进度,为使 DRG 付费能平稳落地,我们编制了两套分组方案,并匹配国
家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
V1.0
)(以下简称“医保编码
1.0
版本”)和国家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
V2.0
)(以下简称“医
保编码
2.0
版本”)分别形成两个版本。本次编制的分组方案是在
2020
年
6
月出台的《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
(1.0 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9 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后制定而
得,是临床意见与数据验证达成共识的结果,经过了中华医学会
30
个临床
学科的论证、吸纳了试点城市的建议、使用了 30 个试点城市近三年历史数
据校验,更加贴合临床实际。适用于使用医保编码
2.0
版本、并希望在优化
iii
的分组方案基础上进行付费政策制定的试点城市。特别感谢中华医学会在
临床论证过程中给与的支持和帮助,同时也感谢试点城市把模拟运行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相关信息业务编码
标准的不断更新,分组方案也将会不断调整、完善。
编委会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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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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