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措施
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 保障井上下通信
畅通,进一步提高我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 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促进我矿安全生产, 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 制定我矿通信联络系统
安全保障措施。
一、系统建设安全保障措施
1. 电话安装安全保障措施
(1)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保证矿内各部门及井上、 下通信畅
通。
(2)生产调度通信系统主机具备强拆、 强插功能和紧急呼叫功
能,并符合《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
(3)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等必须符合 《煤矿安
全规程》要求;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
本质安全型。
(4)井下必须安装应急广播系统 ,调度室可以对井下进行全体
广播、双向通话 (调度既可以广播指挥,井下又可以向调度报警进行
录音记录)。
(5)通信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与主电源能实现自动切换,备用
电源的容量保证系统连续运行不少于 2 小时。
2. 通信线路安装安全保障措施
(1)通信线路要保持畅通,悬吊要整齐,与动力电缆间距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接口连接要规范,严禁出现明接头等失爆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