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详解】
1. 建设工程定义:建设工程涵盖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还包括道路建设、管道铺设、河岸整治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如入口处、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需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以确保安全。
3. 拆卸建筑起重机械规定: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时,安装单位无须提前十日告知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这是错误的做法。
4. 事故处理流程: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 工程监理职责: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记录有关安全工作的监理日志,定期巡查作业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而非建设单位。
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需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情况。
7. 总承包单位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8. 施工单位保险义务: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9. 监理单位处罚规定: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跟踪监理的监理单位,虽可能被要求改正,但不会直接处以罚款。
10. 事故调查组纪律:事故调查组成员应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11. 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受到罚款、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
12.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出租单位首次出租和自购单位首次安装前应办理使用登记,此处描述不准确。
13. 在用设备检查:使用单位需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相关情况。
14. 危险情况应对:发现不按专项方案施工或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整改,有紧急情况时应先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而不是先汇报领导。
15. 特种作业人员定义: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对安全有较大影响,此描述不正确。
16. 地方性法规:《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律法规,符合实际。
17. 安全工作方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8. 事故报告时间: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不是当天。
19.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组成:包括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三部分。
20. 防尘措施: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此处描述错误。
21. 安全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涉及企业和项目两个层面。
22. 责任人处罚:一般事故死亡1-2人,对责任人暂扣6个月安全生产合格证,描述不准确。
23. 专项方案论证:在无锡市的施工单位提前10日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申请。
24. 塔式起重机检验:首次安装附着装置后,应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25. 施工企业考核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此描述不正确。
26. 会议室安全布局: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在一层且疏散门应向外开启,此处描述错误。
27. 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作业场所、特点、工序、危险因素等进行交底。
28.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施工单位应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29. 搅拌作业规范: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口式搅拌混凝土或预拌砂浆作业。
30. 电石火灾处理:电石火灾应用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电石粒应在露天销毁。
【总结】
这份资料涉及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诸多方面,包括工程定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处理、监理职责、保险责任、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这些知识点对于理解和执行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有助于提高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