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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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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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操作的正确、安全。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0 职责
3.1 运行技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2 运行主管负责检查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和提供安全操作的技术指导。
4.0 工作内容
4.1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 高压设备设施的操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填写《高压工作
票》,经批准后实施。
4.1.2 对低压配电设备的操作,可根据操作项目填写《低压工作票》 。
4.1.3 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绝缘工作服、使用绝缘操
作杆。
4.1.4 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5 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需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a. 有人监护。
b. 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充足。
c. 所用工具材料齐全(绝缘平口钳、斜口钳、尖嘴钳、螺丝刀、电工胶布等) 。
d.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棉纱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6 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再行恢复供电。不允
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7 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
阻。
4.1.8 变配电房拉、合闸时,须一人监护、一人执行。
4.1.9 对相关变配电设备设施应熟悉其性能特点、技术参数等。
4.2 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4.2.1 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a. 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