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范"
东莞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范是为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统一联合测绘技术标准,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的要求。该规范规定了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技术要求和标准。
该规范的技术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大全》(GB/T 2260)、《测绘基本术语》(GB/T 1491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等多个国家和行业标准。该规范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测绘技术要求,包括点位测量精度、高度测量精度、面测量精度等。
在点位测量精度方面,该规范规定了房屋界址点、细部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中误差不超过±0.05m,限差不超过0.10m。此外,该规范还规定了房屋建筑之外的明显地物点和隐蔽地物点的点位测量精度要求。
在长度、高度测量精度方面,该规范规定了房屋边长、层高的测量的误差,中误差不超过±(0.014+0.0007D)m,限差不超过±(0.028+0.0014D)m。同时,该规范还规定了建(构)筑物底层至室内外地坪的标高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3m,高度测量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
在面积测量精度方面,该规范规定了建筑面积的中误差不超过±(0.02S+0.001S)㎡,限差不超过0.04S+0.002S㎡。该规范还规定了计量单位及取位要求,包括点位坐标单位为米(m),测量成果取至0.001m,汇总成果取至0.001m等。
该规范还规定了测绘条件及内容,包括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和测量条件。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包括未分期开发的项目和分期开发的项目两种情况,规定了测量条件和内容。
东莞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范是为了统一和规范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技术标准,旨在提高测绘技术的精度和效率,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