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50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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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是一份详细的行业标准,旨在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和验收。以下是该规范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1. 布线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管内或线槽内的布线,应确保无积水和杂物。不同电压等级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2. 导线连接规范: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3. 管路敷设规范:管路敷设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线槽敷设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点或支点: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距接线盒0.2m处;线槽转角或分支处;直线段不大于3m处。 4. 控制器类设备安装规范: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 火灾探测器安装规范: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6.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规范: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当探测区域的高度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的地(楼)面高度不宜超过20m。 7. 电缆和导线的标识规范: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8. 防火灾报警系统的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验收,应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范。验收的内容包括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 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行业标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和验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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