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用简明、准确的文字表达合同的标的和名称
委托方(甲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买方)
受托方(乙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卖方)
签订时间: 如果没有时间约定就无法确认合同的履行和有效
签订地点: 涉及发生争议后的法律管辖
有效期限: 涉及发生争议后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 、“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买方)
住 所 地: 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 项目方指定的项目具体联系人
联系方式 :是指信函、传真、电话、邮箱或项目联系人等
通讯地址: 最便于联系的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卖方)
住 所 地: 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 让与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是指信函、传真、电话、邮箱或项目联系人等
通讯地址: 最便于联系的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例如,一种计算机控制软件;一种
新型配方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 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①新产品开发;②新工艺开发;③新材料开发;④新的技术系统开发;⑤其它原创性的技术开发;⑥达到某某技术标准的新技
术或新产品。
2.技术内容: ①所属技术领域;②小试、中试、扩试等阶段性技术成果;③商业化生产的技术成果(也称工业化生产) ;④技术文件:技术
图纸、工艺、配方、标准、计算机软件程序等;⑤理论知识、方法或者产业技术。
3.技术方法和路线: ①总体技术改造;②研制新设备;③研制试验装备;④消化、吸收、仿制的新技术;⑤编制软件程序;⑥设计工艺路线;
⑦设计;⑧治理污染、环境保护;⑨提高工作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