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行政审批自由裁量行为约束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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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土地管理行政审批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其核心在于对土地使用、流转等活动的审批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行为指的是审批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行使审批权利的自由裁量权。由于这种权力往往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如何约束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行为,防止滥用权力,是一个重要课题。 王良健和谢正良的研究从土地管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行为出发,探讨了约束机制的问题。他们采用了问卷调查与博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构建一个“合理、高效、低成本”的行政审批自由裁量行为约束机制,旨在解决我国国土系统行政审批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研究发现,固定薪酬与举报机制相结合时,会牺牲审批人员的努力程度以换取较低的“自由裁量租金”,这导致了审批效率的低下;而绩效薪酬与举报机制相结合时,审批人员受到“双重激励”,审批效率得到提高,但同时“自由裁量租金”也会上升;绩效薪酬与评价机制相结合时,审批人员之间形成竞争机制,促使“自由裁量租金”降低,审批效率得到提升,审批人员的服务意识也会增强。 研究进一步指出,通过引入申请人评价机制,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与审批人员自由裁量行为相制衡的力量,改变审批人员以自由裁量行为作为筹码向申请人索取“自由裁量租金”的博弈基础,从而降低“自由裁量租金”,提高审批效率,并加强审批人员的服务意识。最终,这将有助于实现土地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作风的改进,更好地维护公众权益,实现执政为民的目标。 关键词“行政审批”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运作方式。行政审批自由裁量行为涉及到审批人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定。研究中提到的“双方叫价博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指的是两个参与者(如审批人员和申请人)在各自拥有不同资源和目标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互动。通过博弈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和策略选择。 “评价机制”作为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用于衡量和改进审批人员的工作绩效。本文中,评价机制的引入被视作一种制衡手段,用以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滥用,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公正性。此外,评价机制的存在对审批人员的激励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从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 文章中提到的“自由裁量租金”是一个经济学概念,特指审批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自由裁量行为获得的非法利益。这往往是在行政审批中,审批人员以权谋私,通过对申请人的审批权限设置障碍和不透明操作以索取利益的不当行为。研究旨在降低这种不正当利益的获取。 中图分类号F301.22,表明该研究属于土地资源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范畴,这些分类号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内容的专业定位。 王良健和谢正良的研究深度分析了土地管理行政审批中自由裁量行为的问题,并提出了一套约束机制。他们提出的方案在实践中如能有效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土地管理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保障审批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对于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