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综合反映和有效防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子公司(以下简称专户子公司)各项业务风险,确保专户
子公司业务规模和资本实力及风险防控水平相匹配,我会结
合专户子公司监管实践和境内相关行业监管经验,研究起草
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风控指标暂行规定》)。《风控指标
暂行规定》附有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和风险控制
指标监管报表。具体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我会发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来,专户子公司得到长足发
展。随着行业规模高速扩张、业务模式不断创新,以及资本
市场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专户子公司亟需建立一个能够综合
反映并有效防范各项业务风险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本次起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全面覆盖。将专户子
公司开展的私募资管业务统一纳入风控指标体系,保证各项
业务规模均有相应的净资本相匹配。二是公平统一。总体上
锚定证券公司等机构对同类业务的风控要求,消除监管套利
空间。三是回归本源。分类处理子公司业务,从风险属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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