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学位生:
学位证书/结业证书的原件扫描版。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
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原件(需证明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
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同时还需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
院校,以及留学的起止时间,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件地址等)。
2. 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含交换生和联合培养等类别):
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
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
传真和邮件地址等)。
3. 护照首页复印件、抵以签证复印件;
4. 回国机票预定信息
(3、4 项为必须提交,1、2 项请根据个人留学类别提交)
此外,还需提交:
1. 留学单位情况调研,结合所学专业,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 个人留学经历简介
➢ 所在机构总体情况及教学科研主要特点
➢ 专业/学科评价:导师科研水平、专业领域国际地位
➢ 本专业与国内相关学科对比情况
➢ 对未来学弟学妹的建议
➢ 其他需要提及的问题
2. 公派留学人员如有提前回国事项,需结清奖学金等。
上述材料请提前一个月发送邮件到:educationcn@outlook.com,并
预约领取时间。
此规定会根据情况变化进行更新,在收到进一步通知之前请按此办
理。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