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试两级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两级化管理,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自主性
和创造性,形成学校层面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具体运行的管理模式,特
制定本办法。
职责划分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统调配学校现有教学资源,协调各部门做好各项考试工
作,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XX 大学本科考试工作规程》和《XX 大学本科课程考试阅卷规范》
等校级相关文件;
2.组织实施级、省级各类考试以及校级计算机水平测试;
3.组织协调学校期末考试、期中考试;
4.组织实施重修考试、补考考试;
5.负责考试过程中监考事故认定、学生考试违纪认定和处理;
6.组织实施试卷命题质量、试卷、印刷、试卷批阅规范、试卷分析等环节的
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考试过程监控,包括考试安排、考试管理、试卷整理归档等环节
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二级学院在教务处的统组织下,具体负责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