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测量标志点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测量标志点是矿井工程施工和科学研究的基础设施,它是井下巷道施工、
工作面回采、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同时它是井下测量控制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加强对井下测量标志点及中腰线的保护
,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安全生产和合
理开采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井下测量标志点是指井下各巷道内的导线点、腰线点、巷道中心线、轨道
中心点及正常掘进时使用的中线点.
2、井下各巷道内的测量标志点都有明显的标记符号,导线点、巷道中心线、轨
道中心线均采用钻眼打入木桩并钉水泥钉悬挂线绳的方式制作完成,且用红漆画“
十字带圈”的方式标注在巷道顶板上,并用红漆将导线点编号(中心线文字标志)标
示在巷道两帮的醒目位置,腰线点采用红漆画“▽”的方式标注在巷道的两帮。对于喷
浆支护、吊挂风筒布、水管和电缆或其它原因,没有对永久导线点采区保护措施造
成导线点损坏者,按照规定每破坏一个永久导线点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0元的处罚
,若该地段确因巷道修复、扩刷、喷浆支护或其它原因无法保护时,必须提前一天
通知测量技术人员,以便及时修改点号和补点。
3、各生产区队施工时应当尽量避开测量标志点,测量标志点周围2米范围内
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对堆放杂物造成无法开展测量工作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责
任人500元,确实无法避开时,应及时与所在区队测量技术员联系。
4、任何区队、工种施工人员均不得在测量标志点上悬挂任何物体(如放炮线
、工具包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0元,造成测量标志点损坏的罚责任人2000元
。
5、井下各采掘面正常使用的测量中线点均不少于2个,生产区队要严格按照
中线方向向前掘进,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反映,凡是由于中线使用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