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而诞生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旨在调整基于数据电讯方式的商事活动。它涵盖了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法律规范,二是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法律规则。广义的电子商务法不仅涉及交易形式,还涉及交易内容,而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则更侧重于交易手段——数据电讯。
电子商务法的性质体现了私法和公法的结合,即它既尊重交易主体的意思自治(私法特性),又强调国家对网络安全和秩序的必要干预(公法特性)。此外,电子商务法多以制定法的形式出现,这在大陆法系和逐渐转向制定法与判例法结合的英美法系国家中尤为明显。同时,由于电子商务的全球性,各国在制定本国法律时,会参考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以确保法律的国际适用性和一致性。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在法律体系中属于商法的组成部分,因为它涉及到诸如合同法、著作权法等传统民法领域,同时也涵盖数字签名法、电子认证法等新兴领域。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包括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证券交易、网络广告、网络游戏等多个方面。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法律制度构成了保障电子商务活动有序进行的基石。其中包括:
1. 电子证据法律制度,规定了电子证据的效力、收发归属以及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推定规范。
2. 电子合同法律制度,规范了电子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3.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明确了电子签名的定义、应用、归属和效果。
4.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涉及认证机构的设立、管理、运行规范和责任承担。
5. 电子支付法律制度,涵盖了电子支付流程、安全标准和国际立法。
6. 电子商务物流法律制度,确保货物的运输和交付。
7.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的税务处理。
8.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保护网络交易的安全。
9.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在线创新成果。
10. 电子商务隐私权和网络名誉权法律制度,维护个人隐私和网络名誉。
11.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法律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12. 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13. 电子商务刑事法律制度,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14. 电子商务司法管辖与仲裁法律制度,解决跨境纠纷。
这些基本法律制度共同构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框架,以应对电子商务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公正性。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这些法律制度也将持续演进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