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其缮制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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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托运人
也称发货人,一般情况下,填写出口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如
果真实发货人为出口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只要信用证无特别
声明,如实填写也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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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 收货人
⑴ 记名收货人
记名收货人是直接将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完整地表示出来的
方法。一般来说,收货人是合同的买方。
⑵ 指示收货人
指示收货人是将收货人以广义的形式表示出来。常用空白指
示和记名指示两种表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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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 被通知人
这一栏中应填写接受船方发货到通知的人的名称与地址。被
通知人的选择与确定的权利是合同的买方或买方代理人。有时
买方确定本人为被通知人,有时将自己的代理人或其他与其联
系较密切的人确定为被通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