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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安警示标志设置规定
为切实加强公司各工程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平安警示标志的使用管理,预防重大、特
大事故发生,按照?平安生产法?、?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工程建立强制
性条文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的平安警示标志。设置的标准必须
采用现行标准?平安色?〔GB2893—1982〕、?平安色使用导那么?〔GB6527.2—
86〕、?平安标志?〔GB2894—96〕、?平安标志使用导那么?〔GB1679—
1996〕、?消防平安标志?〔GB13495—1992〕。
二、施工现场平安警示标志牌图案符合标准要求,平安警示标志应有采用巩固耐用
的材料制成,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平安警示标志应图案清楚,外表
无任使用的疵病。
三、平安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一致。
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牌下缘距地面高度不能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应视具
体情况而定,但应设置在提醒物的围。
四、平安警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以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时看不见标志牌。
平安警示标志前不得阻碍认读的障碍物。平安警示标志必须固定结实。
五、公司大型工程的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多个不同类型的平安警示标志时,应按警
告、制止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六、施工现场的平安警示标志每次使用前,公司施工平安部应会同监理单位进展外
观检查,凡不符合外观质量要求的平安警示标志应剔除。检查符合要求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应绘制平安警示标志布置图,详细标注平安警示标志以防止危险部位
未能及时使用平安警示标志,平安警示标志布置图应有制图人签名,由各工程负责人审
批。
八、格平安警示标志的报废制度。公司施工平安部必须加强对平安标志的管理和检
查,但凡外观有缺陷的平安警标志必须作报废处理禁再次使用。每个工程竣工后,应将
施工平安警示标志回收清理,剔除报废的平安警示标志,进展处理后集中存放。
九、本规定片公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平安警示标志一览表
序号 主要危险部位 应设置的平安警示标志
1
施工现场入口处 制止堆放、注意平安
2
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 制止停留、制止乘人、留神落物
3
施工起重机械〔外用电梯〕 留神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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