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招标采购文件
(No:2009H39059)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徐州师范大学组织的招标活动。
2.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均可参与投标。
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5. 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方,除投标方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
守本招标文件。
6. 本次招标活动细则由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招标工作程序
1. 发布招标公告;
2. 投标方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方咨询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制作投标书;
4. 招标方接受投标书,同时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5. 开标、述标;
6. 评标定标,等额退还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
7. 中标方签署供货合同,执行合同。
三、 对投标方的要求
投标方除具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必须为独立法人;
2.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售后服务的能
力。中标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及有关技术培训;
3. 提供的产品必须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如提供假冒
伪劣产品,招标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
偿。
四、 投标文件的要求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函;
(2) 报价表:自做报价表,注明型号、规格、技术指标,详细的交货清单;
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如所投产品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必须在投标书
中注明。
(3) 相关服务:明确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4)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
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和结构的详细描述;提
供必要的数据、图纸和图片(彩页);产品制造、安装、验收的执行标准;
(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营规模、经
营特色、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培训情况、经营场地使用性质、主要负责人简历介
绍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近三年主要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6) 货物证明文件:产品授权证书及代理证书(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
伴随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