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信息化
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管理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局机关信息系统内所有计算机的安全保护,适
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每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都是计算机安全
员,计算机安全员负责本人在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确使
用、日常使用维护,发现故障、异常时及时向计算机信息
系统管理员报告;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局机关:
1、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
全;
2、计算机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
统使用情况的检查;
3、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资料备份,
病毒防护、系统安装、升级、故障维修、安全事故处理或
上报等);
4、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包括
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产品的采购、安装、验收及信息交换
等);
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审查小组负责局机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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