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深入探讨了法官裁判方法与司法人工智能结合的路径,首先介绍了智慧法院建设的背景,它是人工智能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智慧法院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司法人工智能的司法应用也还处于低端化特点,存在一些问题,如类案检索的精确性不高、深度学习对象缺乏实操性。文章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学科之间的专业壁垒、自然语言识别脱离裁判思维、以及实践中统一裁判方法的缺乏。
文章以民商事领域司法裁判智能化为例,试图将“要件审判九步法”的裁判方法嵌入司法人工智能系统,构建起民商事的智能裁判系统。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一种司法裁判方法,该方法主张将裁判过程分解为九个步骤,每一步均要根据法律要件进行分析,旨在实现裁判过程的标准化和透明化。
智慧法院的概念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下,其建设日益重要。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涉及技术手段在审判程序各阶段的使用,目的是适应和引导司法改革的步伐和方向,辅助法官裁判,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提高诉讼效率,实现更高水平的司法公平正义。然而,基层一线审判人员指出,当前的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应用中存在与法官裁判方法脱节的问题,导致司法人工智能的潜力未能充分发挥。
文章指出了几个当前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短板,包括司法人工智能发展呈现低端化特点,以及类案检索精确性不高的问题。类案检索的精准度是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关键,它影响了法官能否在类案推送平台中找到高质量的类似案例作为裁判参考。现实中,类案推送的准确度低,导致法官无法直接利用这些平台,往往需要在自己的思维加工后,再进行检索。作者强调,由于法官面临大量疑难案件,类案检索的重要性更为凸显。
文章提出,为解决司法人工智能与法官裁判方法脱节的问题,需要将司法人工智能嵌入到法官的裁判过程中,以满足法官群体的需求。这意味着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必须能理解和处理自然语言,深入理解法律知识本体及自然语言、法律概念之间复杂的内在关系,从而让法官在裁判智能化的发展中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文章最后呼吁,对于智慧法院建设和司法人工智能的深入应用,需要从技术、管理和方法论等多方面进行研究和改进,以期在司法实践中构建起更为完善的智能裁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