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二选一”指的是电商平台要求合作的商家只能在该平台独家经营,不得在其他竞争平台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行为虽然在电商平台上较为普遍,但其法律规制存在诸多难点,导致“二选一”现象频繁上演,却长时间未得到有效规制。
一、电商平台“二选一”现象与问题
电商平台“二选一”主要表现为商家被要求在不同电商平台间做出独家合作的选择,常见形式包括电商平台利用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如下架产品、限制流量、技术屏蔽等,强迫商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这种现象在各大电商如当当网、京东、天猫、美团、饿了么、拼多多等频繁出现,导致商家和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电商平台“二选一”的法律规制困境
我国现行规制“二选一”的法律主要包括《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针对“二选一”的法律规制存在以下难点:
1. 法律界定不明确:电商平台的相关市场界定复杂,难以确定是仅指线上市场还是包括线下市场,例如超市等是否也应纳入规制范围。
2. 法律适用不一致:不同法律对“二选一”行为的规制可能存在差异,导致适用时存在争议。
3. 执行难度大:垄断协议形式隐蔽,证据难以获取,且网络效应导致市场份额因素的考量需弱化。
4. 公平竞争秩序维护困难: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实质上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但现有法律对于如何维护电商平台的公平竞争秩序并未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三、电商“二选一”的法律规制改进路径
为了改善电商平台“二选一”的法律规制困境,可以考虑以下改进路径:
1. 明确法律界定:清晰界定“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边界,明确其属于垄断协议还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并提出具体的判定标准。
2. 统一法律适用:解决不同法律间对“二选一”规制的差异问题,确立统一的适用标准和执行依据。
3. 加强证据获取: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加强对“二选一”行为的监管和证据收集,例如通过监管平台交易数据等方式。
4.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公平竞争秩序的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对行为人实施行政或刑事责任追究。
5.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平台政策和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查,保障市场竞争秩序。
电商平台的“二选一”现象不仅损害了商家的利益,也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因此,需要通过法律规制的改进与完善,确保电商平台的竞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保护各方权益,促进电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