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压力变送器校准的操作,确保压力变送器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压力变送器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
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压力变送器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
4.1 压力变送器:是一种将压力变量转换成可传送的标准化输出信号的仪表,而且其输
出信号与压力变量之间有一给定的连续函数关系(通常为线性关系)。
4.2 压力变送器有电动和气动两大类。电动的标准化输出信号主要为 0mA~10mA 和
4mA~20mA(或 1V~5V)的直流电信号。气动的标准化输出信号主要为 20kPa~100kPa
的气体压力。(不排除具有特殊规定的其他标准化输出信号)。
4.3 压力变送器通常由两部分组成:感压单元、信号处理和转换单元,有些变送器增加
了显示单元。
5 内容
5.1 计量性能要求
5.1.1 压力变送器的测量误差按准确度等级划分,应不超过下表规定。
准确度等级
输出值最大允许误差/% 显示值最大允许误差/%
电动 气动 电动 气动
0.05 ±0.05 - ±0.05 -
0.1 ±0.1 - ±0.1 -
0.2(0.25)
±0.2(±0.25)
-
±0.2(±0.25)
-
0.5 ±0.5 ±0.5 ±0.5 ±0.5
1.0 ±1.0 ±1.0 ±1.0 ±1.0
1.5 ±1.5 ±1.0 ±1.5 ±1.0
2.0 ±2.0 ±2.0 ±2.0 ±2.0
2.5 - ±2.5 - ±2.5
注:最大允许误差是以量程的百分数表示
5.1.2 回差:回差应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2 外观
5.2.1 变送器的铭牌应完整、清晰,并具有以下信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额定工作压力等主要技术指标;制造厂的名称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
年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防爆产品还应有相应的防爆标志。
5.2.2 变送器零部件应完好无损,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损伤现象,可动部分应灵活可靠。
5.2.3 有显示单元的变送器,数字显示应清晰,不应有缺笔画现象。
5.2.4 密封性:压力变送器的测量部分在承受测量压力上限时,不得有泄漏现象。
5.3 校准条件
5.3.1 标准器
5.3.1.1 从提高校准能力出发,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与被校温度计
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相比应尽可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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