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正式代替了先前的GB/T 12325-2003版本。本标准主要规范了电网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测量方法及电压合格率统计,目的是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下供电电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在本标准中,明确了多个术语的定义,包括系统标称电压、供电点、供电电压、电压偏差和电压合格率等。系统标称电压是电力系统用来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值;供电点是指供电部门配电系统与用户电气系统的联结点;供电电压指的是供电点处的线电压或相电压;电压偏差则是实际运行电压与系统标称电压偏差的相对值,通常以百分数表示;电压合格率表示实际运行电压偏差在规定的限值范围内的累计运行时间与总运行统计时间的百分比。
具体到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方面,标准对不同电压等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35kV及以上的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得超过标称电压的10%;20kV及以下的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不得超过标称电压的±7%;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则规定为标称电压的+7%至-10%。此外,对于供电点短路容量较小、供电距离较长或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供电电压偏差限值应通过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
在供电电压偏差的测量方面,本标准指出测量仪器性能可分类为A级和B级。A级性能适用于需要精确测量的场合,如合同仲裁、解决争议等;而B级性能适用于调查统计、排除故障等不需要高精度的应用场合。同时标准还详细说明了供电电压偏差的测量方法,规定基本测量时间窗口为10周波,连续测量并计算电压有效值的平均值以得到供电电压偏差值。对于A级性能的电压监测仪,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时间长度(3秒、1分钟、10分钟、2小时)来计算供电电压偏差;而B级性能的电压监测仪,制造厂家应明确标明测量时间窗口及计算供电电压偏差的时间长度。
本标准还包含了两个资料性附录,分别是附录A“电压合格率统计”和附录B“电网电压监测及地区电网电压合格率的统计”,它们提供了有关电压合格率的统计和电网电压监测的细节信息,但不构成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公司、中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大众汽车、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等。主要起草人有周胜军、于坤山、谭志强、刘迅、林海雪、吴琼、林宗良、宋建中、张健、方正辉、魏宏伟等。
本标准的前一版本为GB/T 12325-1990和GB/T 12325-2003,新版本(GB/T 12325-2008)相比之前的版本,在标准名称、术语定义、电压偏差限值、测量方法及附录等方面做了重要修订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