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从而为 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该服务器的基本配置和
服务器硬件故障的排除。
1-2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器租用以下统称“服务器”。
1-3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利用服务器进行以 WWW 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
用 Email、FTP、Telnet 等 Internet 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
若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非 WWW 为主的服务,甲方应事先向乙方说明,由双
方签署相关协议。
2-1-2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
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
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
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
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
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1-3 甲方必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
定》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
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