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税体系的改革与完善》这篇硕士论文主要探讨了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现状、问题及改革策略。地方税体系作为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部分,涉及到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税收分配中的角色和责任,对于维持国家财政稳定、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章指出,1994年的分级分税财政管理体制虽然为地方税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形成了一套包括营业税、所得税、财产税、农业税等在内的地方税体系,但这一体系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首先,地方税税制结构并不完全科学合理,税种设置可能未能充分反映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其次,地方税收收入规模和比重的确定不够合理,可能导致地方财政收入不足或过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再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税权划分不清,可能会引发权力争夺,影响政策执行效率。最后,地方税收征管体系仍有待完善,税收法制化水平需要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论文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建议。论文作者否定了将财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普遍看法,认为应根据经济发展阶段来确定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并配以适当的辅助税种。这种灵活的税种设置方法旨在更好地适应不同阶段的经济需求,确保税收与经济增长同步。
论文还从地方税收收入规模、税制结构、税权划分以及配套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对国内外经验的比较和国情的考虑,论文提出了诸如优化税制结构、明确税权划分、强化地方税收征管能力、推动税收法制建设等一系列具体改革措施,以期解决现有问题,推动地方税体系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总结起来,这篇论文强调了地方税体系改革的重要性,认为这不仅是解决当前财政困境的途径,也是推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构建规范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关键。改革的成功将有助于实现地方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地方财政的稳定,同时也有利于依法治税原则的贯彻,促进整体经济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