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实习质量,我校原则上要求学生以集中实习为主,但考虑到部分
专业的特殊性和实习场所条件限制等问题,允许部分专业学生进行分散实
习。为加强分散实习的管理,使学生的实习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分散实习审批
1.确需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开始两个月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
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经所在院(系)主管院长(主任)
和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到本院(系)领取“实习大纲和实习任务书”及
“实习介绍信”联系实习单位。
2.实习学生将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大纲、实习任务书送达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与院(系)签订学生实习协议 。
院(系)在接到实习协议后,再对学生分散实习进行审批。
3.各院(系)每学期末应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情况汇
总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院(系)留存备案。
二、学生分散实习管理
1.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散实习
要求和实习质量及实习学生安全保障措施。
2.各院(系)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回指导和检查,
并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了解和监控学生的实习情况。------
---------
3.实习前应向学生详细说明分散实习注意事项,尤其要进行实习纪律和
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评论0
最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