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全宗卷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馆和档案室在管理全宗过程中形成的全宗卷的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和整理、管理方法。全宗卷是档案馆或档案室在管理某一全宗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说明该全宗历史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组成的专门案卷。
一、全宗卷编制原则
* 档案馆或档案室对其所管的每个全宗都应以全宗为单位编制全宗卷。
* 全宗卷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凭据、清册、报表等,应做到准确、齐全、规范。
* 宗卷内的文件材料,应按照其固有特点,保持文件材料间的有机联系,反映全宗管理历史面貌,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全宗卷的主要内容
* 档案收集:档案交接文据、移交目录,接收、征集记录,档案来源和价值说明等。
* 档案整理:整理工作方案、分类方案、案卷目录说明、整理工作小结等。
* 档案鉴定:鉴定小组成员名单、档案保管期限表、鉴定分析报告、销毁档案的请示与批复、销毁档案的清册等。
* 档案保管: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报告,重点档案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档案的抢救与修复情况报告等。
* 档案统计: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案卷基本情况和重要利用统计表等。
* 档案利用:全宗指南(全宗介绍),开放利用和控制使用范围说明,档案汇编和公布出版情况及报批文件,档案产生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典型事例等。
* 档案管理新技术的应用:缩微复制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情况的文字说明材料。
三、全宗卷的整理
* 全宗卷内文件材料,是随全宗管理的延续而逐渐增加的,平时必须注意积累,把全宗管理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先归入预设的卷夹内,文件材料积累到一定数量时,及时进行整理组卷,数量多的可设分卷。
* 整理组卷时,必须认真检查、鉴定文件材料完整程度及保存价值,对有重要遗缺或无保存价值的应予以补齐或剔除。
* 卷内文件材料按问题——时间进行系统排列,排列顺序为:全宗指南(全宗介绍)、立档单位大事记和有关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现代化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卷内目录。
* 卷内文件材料逐件加封面、封底、编件号,装订后装入卷盒。
四、全宗卷的管理
* 档案馆形成的全宗卷集中保管,按全宗号顺序排列编制全宗卷目录。全宗卷内文件材料过多时,可分装数盒,形成若干分卷,并在全宗号后加横短和分卷序号。
* 馆藏全宗采取分若干个部类(如按政权性质等)管理的,可按部门分别排序,编制全宗卷目录,相对集中保管。
* 档案室和馆藏全宗极少的档案馆,其形成的全宗卷,可置于每个全宗排列的卷首。
* 全宗向档案馆或向有关单位移交时,其全宗卷亦随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