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档是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涉及这些人员的职责范围、分类、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条件、考核内容与方式、证书样式、编号规则、证书延续和换发以及跨省变更的规定。
1. 责任人范围:
-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安全总监。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土建和综合三类,各自有特定的工作范围。
2. 安全管理人员分类:
- 机械类:负责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管理。
- 土建类:负责除机械类设备外的其他安全管理。
- 综合类:可以从事所有安全管理。
3. 申请考核条件:
- 主要负责人需有相应文化程度和职称,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通过年度安全教育培训。
- 项目负责人需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同样需要劳动关系和安全培训。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年满18至60岁,有一定学历和技术职称,两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且经过安全培训。
4. 安全考核内容与方式:
- 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方面。
- 知识考核可书面或计算机答题,管理能力考核可能包括现场实操或模拟现场考核。
5. 证书样式与编号:
- 证书有不同的颜色区分,主要负责人是红色,项目负责人是绿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蓝色。
- 证书编号遵循特定格式,包含地区、类别、年份和顺序号。
6. 证书延续与换发:
- 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申请延续,满足无事故、无不良记录和完成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 已有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可申请换发为土建类或机械类证书。
7. 跨省变更:
- 证书在不同省份间的变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这份文件对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从业人员资质合规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的考核和证书管理,可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从而降低施工现场的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