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度
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中学教师和学生都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高防火意识,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人人有义务开展预防森林火灾的教育,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森林防火期内的自觉规定
在森林防火期内,教师和学生都需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长辈、家属、子女、熟人、学生。做到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秸秆、废弃物料、枯枝落叶等陋习。
二、班主任教师的职责
班主任教师需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活动,组织学生:写一篇有关森林防火的作文;上一堂有关森林防火的课;写一封有关森林防火的信;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组织学生上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主题班会。
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规定
在重要节假日、清明节、五一、十一、民间祭祀日,教师和学生都需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林场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野炊、烧烤、烤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学生管理规定
每日早、午、晚必须严格考勤,配合德育处、后勤部对清点的缺勤学生进一步排查,如有疑问及时报告,做到真实、客观的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及去向,杜绝本班学生在教学时间内因学生外出、无故缺旷引发的火灾安全事故。
五、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要严格每日学生请假销假制度,遇到学生因病、事假离校时,要实事求是的核准假条,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事后认真询问情况,真正掌握学生去向;如学生请假原因、理由不充分、不正当,严禁核准离校;若有疑问及时向校长或带班领导报告。
六、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
学校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班级、宿舍、隐蔽角落排查学生是否携带火种,特别是加强对有吸烟行为的学生的监控并在第一时间没收火种及时处理教育学生。
七、防火期内的入山管理制度
防火期内服从入山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入山作业或从事其它活动。防火机构进入高度戒备状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大风天气全场居民停止生活用火。
八、火情报告和处置
一旦发现火情,不论归属地或单位,第一时间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因教学需要组织学生外出要报学校批准,并进行安全教育。
九、违反规定的处罚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严格按文件执行,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五万元。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除了承担经济赔偿以外,还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制度旨在加强森林防火意识,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内外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