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验收是一项严谨且关键的环节,旨在确保新建项目符合消防安全法规与标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提交消防备案验收时,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详细且规范的资料,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提交的资料必须清晰易读,包括文字和印章。如果资料模糊或印章不清,将不被接受。在填写申报表时,建议先阅读末页的说明,并可能需要打印多份以作模板,避免填写错误。其中,"附件"部分由设计单位填写。
委托书的填写要求也非常重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应填写在"名称(姓名)"栏,"委托事由"应明确写明办理的工程名称,如"办理都匀御庭苑商住楼(工程名称以审核意见书上为准)消防备案验收相关事宜"。
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报表,需盖有建设单位的红章。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报告,分别由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
3. 各相关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均需加盖总公司原红章。
4. 工程师的身份证明和职称证书,同样需加盖总公司原红章。
5. 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应由法人签字并盖建设单位红章,同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也需加盖公章。
6. 审核合格意见书、消防产品流向证明书、消防产品进场安装申报表、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相关消防设施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和认证证书。
7. 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材、装修材料的证明文件和出厂合格证。
8.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通常由固定设施送检验公司出具的质检报告。
9. 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包括给排水图、电气图、建筑图和暖通图,需加盖竣工章并由施工单位人员签字。
10. 现场照片,要求显示拍照日期且日期需在申报前三天内。
如果验收不合格,复验申报则需要提供复验申请、消防复查申请表、整改情况照片、不合格意见书复印件,以及更新的授权委托书和介绍信。
消防备案验收是保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步骤,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所有必要材料,以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在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的严谨性和合规性都是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和合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