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薪酬构成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辅助工资。
二、员工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所发的工资, 按照月
平均二十六天核计,按日计算当月工资。
三、绩效工资。按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四、辅助工资包括
1、工龄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工龄)
2、手机话费补助
3、差旅费补助
4、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应由单位负担部分。
第六条 薪资发放
一、员工薪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
存入员工的银行卡户。
二、员工基本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 (考勤计算期为当月 1 日至当月最
后日)。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 10 日,遇假期顺延。
三、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
以下公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 /30)*月工资总额。
四、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 (包括最后一个
月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工资、最后一月辅助工资等 )将在离职员工做
完本人所有业务并出具报告, 收到回访意见书并办妥离职手续后一个
月内,于 10 日发放。
五、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