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址选择的基本原则
1)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党和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提出不同的经济建设方针,如“建立
不同类型的经济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
极发展小城市”等。厂址选择必须遵照执行,具体来说就是以批
准的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为依据进行选择。
2) 按照行业规模和当地的城镇规划进行
厂址选择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区规划以及行业规划的要求,
在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应注意项目的类型与所在城镇的
性质和类别的适应性,以保持项目和城镇在格调上的和协统一,
应注意项目的性质对投资结构的影响,以保持项目目标和建设规
划要求的价值取向一致。
3) 节约用地
厂址占用面积,应根据拟建项目规模和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项
目建议书)所规定的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数量等因素,
在满足拟建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要求的条件下,合理地进行安排,
不准宽打窄用或不适当地预留发展用地,尽力避免占用农田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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