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它是指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与他人进行交换,而不涉及或仅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易。在非货币性交易中,交易双方通常是以各自拥有的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换,而非以货币作为交易媒介。
在非货币性交易的确认原则中,当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时,有一个关键的比例限制。如果收到补价的企业,其收到的补价不超过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25%,或者支付补价的企业,其支付的补价不超过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25%,则可以确认为非货币性交易。例如,甲企业用一张价值100元的桌子交换乙企业价值80元的五把椅子,乙企业还需额外支付20元给甲企业,这种情况下,因为补价比例小于25%,所以可视为非货币性交易。
在会计处理非货币性交易时,首先要贷记“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同时可能涉及到“换出资产”的备抵账户,如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接着,借记“换入资产”,并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如果存在补价,还要根据补价的流向调整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例如,甲企业以短期投资(含跌价准备)交换乙企业的无形资产,甲企业收到1600元补价,需要借记无形资产10000元,贷记短期投资10000元,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000元,同时借记现金500元,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160元,贷记银行存款1600元。
对于收到补价的企业,其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是根据补价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关系计算得出的。例如,甲企业确认的收益为(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在这个例子中,甲企业应确认的收益为160元。
非货币性交易的应用广泛,涵盖了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投资等多种资产类型。在处理这些不同类型的资产时,会计处理会有所不同,例如,存货的换入换出可能涉及到存货跌价准备和进项税额的转出或计入。应收账款的非货币性交易则涉及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需要特别注意。
总结来说,非货币性交易是企业会计处理中的重要部分,涉及到多个会计原则和步骤,需要精确地判断和记录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企业必须理解和掌握这些规则,以便正确反映非货币性交易对财务状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