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领域中的关键环节,涉及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障。这份【2021-2022年】专题讲座资料旨在教授学生如何理解和应对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的各类问题。以下是相关知识点的详细说明:
1. **合同类型与条款**:合同条款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根据我国《施工合同文本》,对于具体工程的特殊问题,可以通过专用条款来约定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订立过程**: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则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同意要约内容的行为,是合同成立的标志。
3. **工程质量与责任**:若工程在隐蔽前经工程师验收合格,但在后续施工中发现问题,按照规定,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通常由承包方承担。
4. **工程结算与权益保护**:当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无合法理由不办理竣工结算,承包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拒绝移交工程来保护自身权益。
5. **设备使用与迁移**:根据FIDIC合同条件,承包商自有的施工机具在其他项目需要使用时,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运出工地。
6. **合同担保方式**:质押是一种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物的合同担保方式。
7. **要约撤销**: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对方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送达,才具有法律效力。
8.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但损害国家利益、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则不可变更、撤销。
9. **索赔程序**:《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10. **索赔条件**:承包方的费用索赔不成立的情况可能包括自身施工机械损坏,这应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1. **合同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附件不包括承包人分包工程一览表。
12. **争议解决顺序**:通常遵循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顺序。
13.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的工作包括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条件,以及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但不包括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14. **工程师暂停施工的责任**:停工责任在于承包人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工期不顺延;若工程师未能及时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发包人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15. **FIDIC缺陷通知期**:指工程保修期,即承包商对工程缺陷负责修复的期限。
16. **履约担保退还**: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承包人的履约担保。
17. **中间验收通知**: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进行自检和中间验收。
这些知识点涵盖了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的核心概念,如合同条款、工程质量、索赔处理、争议解决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与责任。了解并掌握这些内容对于参与工程项目的人来说至关重要。